“保民生”:绥德检察院督查立案帮助农民工追
作者:bet356亚洲版本体育 发布时间:2025-11-19 10:19
近日,陕西绥德县人民检察院、县公安局举行涉案发薪仪式,向三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了第一批3万余元现金。这笔款项的顺利追回,得益于绥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就地监督配合职能,依法办理立案、监测、督查,为农民工提供了司法“保护伞”。 2025年7月,绥德县检察院“保民生”专项行动中,检察官在实际经营者调查配合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:某公司实际经营者高某某长期持有价值17万余元。经调查发现,G在收到劳务报酬后,敖某某不小心将资金挪作他用,却以“公司损失”为由拒绝支付工资。 此前,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3次依法向该公司发出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时限整改指示》,但高某始终因“资金周转困难”而迟迟不发,最终甚至失踪,让农民工在索要工资时陷入困境。检察机关初步认定,高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农民工财产权,涉嫌拒付劳动工资。不适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。 为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,绥德县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管理程序。检察官收集劳动合同、工资结算凭证、行政管理凭证经依法全面审查后,向公安部门出具《询问不立案理由通知书》。公安机关维持了主管部门的意见,当月对高某某涉嫌拒付劳务费立案侦查。 立案后,绥德县检察院将其纳入重点案件追踪名单,实行动态监管。检察机关围绕拒不支付劳动工资罪的犯罪要件和量刑,准确指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整理高某转移资产、故意逃亡、缴费拒缴等关键证据。 同时,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法律解释和追缴赃物、损害赔偿工作,并向高某某及其家人作出解释。拒绝支付劳动工资的法律后果。最终,高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,承诺筹集资金,并提前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资,才出现了这次付款仪式的搞笑一幕。 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绥德县检察院表示,下一步,将继续发挥既定的侦查配合监督作用,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监督,督促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剩余欠款追缴力度,确保职工外出务工得到充分追偿,运用司法力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。 (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编辑:秦峰通讯员:蒲玉芬) WS691C4AECA310942CC499220D https://shx.chinadaily.com.cn/a/202511/18/ws691c4aeca310942cc499220d.html 版权保护:内容PU本网站所刊登的内容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媒体信息等)版权归中国日报网(中国日报国际文化传媒(北京)有限公司)独家使用。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同意和许可,禁止转载和使用。向中国日报提交评论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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